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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保证人不还债债权人怎么 追讨?

作者:广州禅武堂要债公司 发布于:2023-08-07 01:36:51

广州禅武堂要债公司广州讨债公司为你解答:

  广州讨债公司:在生活中,能够作为债务担保的人,不是出于亲人就是出于朋友,而对于那些替他人做债务担保的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

  

  广州讨债公司网友咨询:

  

  债权人能否请求保证人还债?

  

  广州讨债公司律师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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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话,可以,如果是一般保证的话,不能直接向保证人要钱。

  

  保证人设立的本质是保证债权人能够实现债权,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人不还债的时候,债务人和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如果债务人无力还债,债权人可以要求保证人还债,偿还债务之后保证人可以向债务人追偿。根据《民法典》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广州讨债公司律师解析:

  

  当担保人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担保人需要承担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

  

  2、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可以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

  

  3、当保证为连带保证时,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者保证人偿还债务。

  

  4、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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