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讨债公司推荐案例:
昆明要债公司是的,欠钱人是债务人,债务人是在合同中对债权人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债权是指因为合同,侵权行为,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其他的法律规定,权利人享有的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五百二十六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上一篇: 夫妻离婚债务共同还对方不还